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公告”)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一项公告,旨在实施减税政策,以畅通企业征税活动,促进经济动态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税务总局公告于2017年2月1日正式发布,涉及税收政策的全面性调整,它的宗旨是通过调整,简化税务手续,降低税负,增强企业的经营市场竞争力。具体来看,这包括:
(资料图)
1、支持行政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发放投资专项奖励。旨在鼓励有效投资,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增加发展投资,激励体制机制改革和企业创新活动。
2、企业在实施工程建设、产品出口、贸易融资等业务时,可以利用信息技术管理能力,进行鉴证,核实企业的经营权、控制权等,减少交易的审批比例,提高政策的有效实施率。
3、支持金融机构将其资金投入有效投资于孵化器项目中,减少投资机构对孵化地域选择的限制,使储备资金得以有效运用,促进财政政策的落地。
4、为综合承担税费认定资格的企业,减少税务稽查程序,高效地执行税务政策,提高税费认定的及时性;解除税务认定期间发票、科目等监管,减轻企业财务负担;企业弹性使用外部服务平台保障安全,促进税务工作的进一步改革升级。
此外,税务总局公告还将支持先进制造及新能源汽车等技术创新投资,提高新产品研发投入比例,鼓励新型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技术领域的创新,以维持税务利益平衡,及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税务总局公告的出台就是对企业征税活动的有力支持,充分表明了当前国家对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也为个体经营者的创业活动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机会,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于2018年8月7日发布,奠定了中国税务体制的新格局,内容覆盖了税收规章管理、税务稽查检查、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改革、社会税收处罚制度、海关税务关联机制等重要内容。
一、税收规章管理。公告中提出,要充分发挥税务总局在税务体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健全规章制度,改进行政审批制度,加强行政审批监督,依法严格自律,积极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立法管理,推动税收法律和行政规章调整,并对行政审批和其他影响纳税责任形成的有关行政行为进行审批与督促。
二、税务稽查检查。公告中指出,要以“分级责任落实、及时检查、依法查处”为目标,完善稽查内容、体系、标准、方式和流程,实施风险防控管理、ペプ信息化体系,特别是要强化稽查技术化,建立高效便捷的风险检测、报警体系,建立稽查云档案管理系统,构建电子稽查技术支撑体系,识别关联税收情形及非法交易,提高稽查效率和抓捕精准度。
三、纳税服务。公告中强调,要以“实施以户为主、覆盖一体、优先简便”为导向,重点抓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纳税申报技术支撑,完善网上申报即服务机制,推动企业事前规划和事后审计动态服务,健全纳税人实用服务模式,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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